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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中国房地产业》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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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入儿子班级群被拒 学校是否侵犯了家长监护权?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老王最近有点烦,自己先后两次申请加入儿子小王的班级微信群均被学校以小王不同意为由拒绝。老王认为,学校已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遂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老王的全部诉请。



  【案件回放】

  原告老王诉称,其与妻子离婚后,小王一直由前妻抚养。因前妻阻挠,自己已多年未见孩子。为此,自己曾联系小王的班主任,但班主任只说了大致情况,不明确告知小王的各科目期中、期末成绩。此后,自己先后两次要求加入班级微信群,但均遭到拒绝。老王认为,学校以征求小王意见为由拒绝其入群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导致小王脱离了自己的监护,损害了亲子关系。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被告学校辩称,小王现是初中生,与老王系父子关系。学校没有让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的决定是经征求小王意见后作出的,该行为并未侵犯老王的监护权。且学校也没有义务同意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即使老王不进入班级微信群,其也可以联系学校和班主任得知孩子的在校情况。而事实上,小王的班主任也曾如实向老王告知过小王的在校表现,故认为学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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